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可能吗?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多么宏大的话题,经常被各种专家学者挂在嘴边,但在周教授看来,只讲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没什么意义,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首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不是分配不公,也不是腐败,而是由谁来举起这面大旗、谁来牵头担当!
谁能胜任呢?这三支可能进行政治改革的力量行不行:我党?沿用小平同志的哲学思路是“有的事情做了不说,有的事情说了不做”······民主党派?原则上不打政权主意的不能算政党,加上一向表明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也不能让他们“遭这个罪”呀·····至于学者、知识分子?不要忘了学者背后如果没有强大支撑力量是难成大业的,他们不是独立的政治力量,他们只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加之他们总喜欢从自己的角度、偏好任性的角度观察这个世界······这么来看,政治体制改革似乎有点悬。但既然要推进这项伟大事业,周教授带我们另辟蹊径,既然无法正面突围,那么就采取“低调迂回”的方式吧。
“法治”是最稳定而富有成效的方式
哪个法治国家的政治体制是糟糕的呢?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我们也要走出“中国特色”。为什么,传统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有强势的力量担纲,还总会伴随政治大革命,充满腥风血雨,可能发生经济崩溃等灾难,唯一的例外就是内部出现了“叛徒”,比如当年的苏联,或者内部出现“薄弱环节”,比如当年国民党在台湾。
历史中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性极小,洪秀全、康有为和梁启超、孙中山都失败了,近现代我们就只成功过1949年那次,之后小平同志也推行过政治体制改革,例如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后来却又放下了,再也没提过,甚至毛主席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失败了,“文革”就是一次失败的政治体制改革。周教授讲“文革”,刷新了我们对“文革”认识,“文革”真的只是一场内乱吗?很多学者研究“文革”之前就带着批判否定的态度,这样的研究结果怎么可能客观中肯。“文革”准备了四年,从根本上来讲是毛主席看到了执政党内存在了根本问题,他把问题放在人民面前,相信人民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今天大家批判否定“文革”,是因为它让中国经济走向崩溃的边缘,也让无数国人面临过历史性灾难,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不是哪个人的罪过,而是一场政治改革的必然伴随物,这是历史中又一次失败的改革。现在我们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理由,但是“文革”带来的历史性悲剧绝对不能被重复,所以周教授说要另辟蹊径,用日积月累、润物无声的方式,用解决制度、法治问题来解决政治体制的问题。
比如新修订的《立法法》中,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高度集权”作为中国最大的负面问题之一,其痕迹覆盖千年,如果不擦掉就来谈现代的法治有何用。而立法,就是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对权利、权力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加以制度化配置的活动。把中央权力下放地方就是改革,不轻率打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旗号,用城镇化的旗号不是更容易被接纳吗?
解决制度、特别是法治问题实际上就是在走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稳健而富有成效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具有中国特色。这时周教授还不忘调侃我们的经济学家,不能像他们一样总喜欢做不准的“预测”,“预测”什么时候能达成目标。
对于企业家,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现在流行“依法治企”,周教授帮我们厘清了这个说法,“法”只是企业问题中的一部分,大量问题需要靠企业制度来解决。现在企业运作,除了靠机遇、政策、关系,更多是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企业问题,而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法治经济。
主要原因有五点:市场经济,主体独立,要有保证主体独立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也是一种契约经济,用合同连接市场各个环节,合同关系属于法律关系;市场经济需要“裁判”,最权威的“裁判”就是法律制度;市场经济要有秩序,才不至于乱套;市场经济很活跃,除了国门以内,还要在世界舞台上博弈,经济流动,需要相通的语言,法律制度就是这里的“普通话”,例如引进外资,与其说我们这里有好政策,不如说我们这里有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法治经济中,企业家需懂法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要完善自己的企业制度。将法律制度在企业中具体化,既衔接了国家法律,借助法律制度的力量保护了自己,还可以固化自己的成功经验,汲取他人长处,规避风险。周教授说如果他是企业家,他的桌案前肯定会有一本企业制度,那真是一套巨大的资产啊,有企业的核心制度和基础制度,还集结了各方经验智慧教训,如果公司上下都搞透了,企业是不是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呢。
法治,我们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正视和改进,例如对于法理,我们应该结合中国国情而不能全然照搬使用;又或是我们目前的法律制度的规模相比于其他国家地区还太小······建立完善的法治需要经过艰难岁月。(本文为作者在《TFO宁静致远》课程上的讲话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