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秦前红:让宪法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17-09-02      来源: 爱思想网    点击:

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64年11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现任武汉大学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著有:《宪法变迁论》、《社会主义宪政研究》等,编有:《通向二十一世纪法治之路》、《新宪法学》、《比较宪法学》等,发表论文数十篇。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宪法、宪法基础理论与地方制度。
 
让宪法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
文 | 秦前红
来源:爱思想网
 
摘要
 
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普通法保护不了的话,宪法能站出来兜底,这会极大提升老百姓对于宪法的好感,还有,随着客观形势变化,宪法需要与时俱进,可以通过宪法修改或解释,回应百姓需求,这都是宪法起作用的一种方式。
 
 
社会期待和宪法功能有落差
 
华商报:宪法被定义为根本法,但一个客观事实是,与百姓而言,宪法还有一定的神秘感和距离感,你怎么看?
 
秦前红:宪法是公共权力的准生证,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因此宪法在一国法治体系中具有根本和最高的地位。“根本法”已经成为大众词汇。所有法律都要依宪法而来,不能违背宪法,宪法管着所有的权力并确认权利。就像改革开放也需要宪法和法律上的正当性,现在,整个社会有一种强烈的期待,宪法应该更有硬度,更管用!换句话说,社会对于宪法的期待和宪法所应有功能之间有落差。
 
华商报:那么,宪法应有功能究竟是什么?
 
秦前红:按专业来说,应该是两条,一个是保障人权,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就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权明确写入,这是中国人权保护的最根本方式和最重要路径,另一条是限制权力,权力必须要有边界,不能无边无界,而且,权力的行使要有正当程序,要遵循正当的价值诉求,权力配置要科学合理,某种意义上说,限权是宪法产生的动力。
 
不过,现代国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比如,环保,科技,大规模自然灾害,包括国际货币问题等等,显然,单纯地强调束缚权力,会使得让权力无力解决这些问题,这样也不行,所以,在三中全会提出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正当的目标能力下,如何高效地解决问题,实现宪法功能,也成为宪法需要面临的课题。
 
华商报:你如何评价现行宪法?
 
秦前红:现行的宪法,经过四次修改,宪法公民权利的清单越来越详尽,这是客观事实,应该说,82宪法本身的文明水准超过此前几部宪法,也为改革开放、文明转型留下了很好的铺垫。
 
华商报:铺垫?
 
秦前红:我们国家是渐进发展道路,一步步向前,可以说,就是宪法为这个国家的设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比如,宪法明确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论其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有了这个铺垫,我们才有依法治国,有今天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呼唤《宪法解释程序法》
 
华商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时,习近平就说:宪法生命、权威在于实施。而在四中全会决定中,也意在强调“加强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实施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秦前红:我觉得,这里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说加强宪法的实施,不是说现实中宪法没有实施,而是实施的程度不高,不尽如人意,你看,这么多法律都是依照宪法制定的,这证明是在实施的,只是没有达到应有的按制度设计的本能做到的程度。
 
华商报:原因何在?
 
秦前红:一个是,立法上尚有空白。比如,我昨天在湖北省里一个座谈会上讲,过去说刑不上大夫,现在舆论不上高官,这背后其实是新闻立法的缺位使得新闻媒体对于官员监督力不从心,这恰恰证明宪法解释制度需要激活。
 
华商报:报道说,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近日透露,人大正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新闻法治化提上日程。
 
秦前红:对。还比如有人说现在公民做好事的权利都没有,因为有时候,弄不好就进入法律上说不清的地带,这其实就是宪法的规定需要具体法律制度保证落地,这是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华商报:立法空白是一个问题
 
秦前红:还有一个,是立法质量不高,虽然现在是有一个立法体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立法,但也存在粗制滥造的情况,和宪法精神不匹配,典型如过去曾经存在的收容审查制度、劳教制度。也就是说,当现有法律制度和宪法冲突,就需要修改,撤销或者废除。
 
华商报:嗯
 
秦前红:宪法白纸黑字,但宪法语言通常很抽象,很概括,难免出现一些状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就需要宪法权威解释,宪法76条需要激活。总体来说,立法上的问题,宪法解释的问题,违宪的责任追究和纠正,这些都直接指向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操作性规定和程序。干这些事情,必须要有一个专门机构,没有的话,宪法就没有落地,不落地,宪法地位就不高。
 
华商报:宪法解释程序,这个于百姓还有点陌生。
 
秦前红:宪法解释程序,学界以前讨论很多了,四中全会后,应该会进一步激活这个讨论,应该说,这个程序的出台,知识储备上没有问题,它本身也不涉及意识形态,就是一个保障宪法实施的纯粹技术性问题。
 
华商报:回头看,任何事情都有阶段性任务,不能超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特定的事情
 
秦前红:宪法学界对这个有大量研究,只是,呼吁多年没有回应,这也不意外,但可惜进入了误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宪法解释成为一种纯粹学术产品,乃至学术垃圾,现在四中全会承诺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已经宣布未来要启动宪法解释机制,接下来就需要解决配套的操作性问题,有许多技术性问题需要明确。
 
华商报:会有哪些技术性问题呢?
 
秦前红:比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那就得开会,谁来准备解释文本?谁衡量解释有没有必要性?都需要有专门机构,这个机构从何而来,又如何开展工作,这也都需要明确。进一步说,宪法解释还牵涉一个通过程序,一部普通法,通常是二分之一就能通过,宪法修改通过是三分之二,那么,宪法解释的通过是按照二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二呢?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隶属于全国人大,那么,由人大常委会解释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下级解释上级”,这个问题怎么来处理?又比如,是主动解释,还是国务院、最高检等别的部门申请解释?公民申请解释可不可以?如果可以,一个13亿人口大国,肯定又需要一个过滤程序,否则,都来申请解释,解释机构将会忙得瘫痪。……这些问题都会随着宪法解释机制的建立而需要一个个考虑和解决,应该说,宪法解释程序的运行,首先需要一部《宪法解释程序法》。
 
华商报:最近,最高法召开政法院校校长座谈会,其中北大校长吴志攀就建议设立宪法法院。
 
秦前红:违反宪法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82宪法修改以及出台后,对这个问题就有考虑,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王汉斌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也透露,“当时也研究过几种方案”,而90年代末,齐玉苓案轰动全国,学者们称这是宪法司法化第一案,这个案件引发人们讨论宪法司法化的可能性,或者有没有必要设立宪法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机构,解决实际遇到的违宪案件,现在,四中全会明确要“加强宪法的实施”,并提出了宪法监督和解释等。应该说,这个“宪法的实施”的大问题,经过多年的讨论之后,终于要进入实践操作。
 
宪法日,应该怎么过?
 
华商报:关于宪法实施,四中全会决定中,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而就在最近,海南人大常委会首启公务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教育部也发文响应,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
 
秦前红:宪法的实施,需要加强,这毫无疑问,这是共识。但中国人喜欢一窝蜂,盲动乃至乱动,我个人觉得,宣誓不能一窝蜂,需要有个明确的法定程序。如果各地各搞一套,五花八门,就有点像戏场。宪法的实施,这一套,那一套,不严肃。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想法搞,我认为需要有一个规则,谁来主持,誓词是什么,怎么着装,场所等问题。
 
华商报:按照时下的流行语,就是顶层设计?
 
秦前红:通常讲,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就一部宪法,宪法的实施,有统一的必要。包括教育部发的文,这是好心,但未必正当,因为,教育部文件是个规章,而中小学课程设计,关系到教学自由、学术自由,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最起码需要全国人大的立法,而作为一个简单的行政管理措施,想出一个措施就是一个,这不是法治的方式。
 
华商报:今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首个宪法日
 
秦前红: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宣传宪法、守护宪法成为一项国家意志和国家行动。设立宪法日,曾为国内诸多宪法学者多年来不断呼吁,民间广大人士也有此强烈愿望。12月4日,本来是个法制宣传日,现在合并改造升级成宪法日,这背后的逻辑,是法治宣传,法治启蒙,这里面其实最需要的是,对作为根本法宪法的和宣传和启蒙、对宪法信仰理念的塑造,很多国家其实都有类似的仪式,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华商报:作为宪法学者,你觉得宪法日怎么过?
 
秦前红:如果在宪法日里,只是挂几条横幅,标语,口号,法律传单,实际效果有限,作用不是很大,甚至有人此前说,应该放假,让老百姓认为“沾光”了,在这个意义上,老百姓认为宪法管用!我个人觉得,宪法日要和宪法宣誓结合起来,事实上,近十多年来,每逢换届之年,国家政府领导人发表就职感言时已屡屡提及“忠于宪法”,未来只是需要将其明确固化为一种正式的国家宣誓制度而已;在每年的国家宪法日颁布“中国宪法法律实施状况的白皮书”。白皮书应重点总结立宪、行宪、护宪、守宪方面的进步情况,直面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要公布违宪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期为宪法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有重大宪法解释决定,可考虑在“国家宪法日”颁布实施。通过具体的宪法制度变迁,累积人民对宪法的崇信。总之,要让这个宪法日有实际内容,一次宪法实施的真实行动胜过多次口头的说教。
 
华商报:你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让宪法铭刻在每一个人心中,宪法和法律若不能得到全体人民的衷心拥护,则毫无力量可言。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使宪法走进人民心中,成为人民的生活方式的关键一步。”那么,你认为怎么才能使得宪法走进人民心中呢?
 
秦前红:首先,还是去了解。不能停留在宪法很抽象的层次,而对于具体内容一无所知,包括将宪法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写入公民教育读本,然后,让宪法管用!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普通法保护不了的话,宪法能站出来兜底,这会极大提升老百姓对于宪法的好感,还有,随着客观形势变化,宪法需要与时俱进,可以通过宪法修改或解释,回应百姓需求,这都是宪法起作用的一种方式。还有一条,就是干部引咎辞职,我们常常听见的一个理由是违反党纪国法,我们能不能见到有些官员是“因为违反宪法,心怀愧疚而辞职”呢?毕竟,像做出行政决策,或者违背人大程序而可能涉嫌违宪的情况是存在的,如果能把“违宪”作为一个引咎辞职理由,也会让人看到宪法很“管用”。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