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规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风清气正、务实奋进的党内政治生态初步形成。中共十九大政治报告强调:“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这表明了我党进一步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决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只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继续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法规,就能始终不忘初心,永远保持活力,就一定能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而带领中国人民如期实现“中国梦”,并为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无数党内外有识之士早已达成共识,认为中国共产党能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历经磨难、永不言败,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她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才能确保党的事业长盛不衰。党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对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高度重视并认真实行,什么时候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什么时候弱化甚至无视这项原则,什么时候党的事业就遭到挫折甚至失败。十年“文革”的惨痛教训之一,就是弱化甚至否定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大搞个人崇拜,大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假话空话盛行,真话实话匿迹。如果把政党比作一个人,党内民主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民主就好比是人的双脚,双脚强健,人才不会倒下。双脚虚弱,躯干和大脑再强也无法站立和前进。
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权利属于党员。也就是说从中央到基层,党的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的一切权力均来自全体党员的授权。为了把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党员的政治原则进一步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首先是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然后逐步向上推进,直至党的中央机关。
只有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特别是党内基层民主,全面依规治党才能步入科学轨道和法治轨道,从而行稳致远;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走出运动式治党的循环,不致于风过无痕,声过无迹;才能进一步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才能进一步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确保人民政权永远掌握在党的手中;才能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推动法治建设;才能进一步把党的事业与人民的利益高度统一起来,确保党制定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才能让中华民族永远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中国人民永远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才能让富强文明、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中国真正步入世界舞台的中央,并为人类的持久和平与永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任何公民要想成为中共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长时间考验,都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各种标准,并履行严格的组织手续。因而,中共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都是比较高的,属于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他们不仅在政治上有资格享受党内各种民主权利,而且素养上有条件享受这些权利。
党内民主既要大力推进,又要慎重对待。目前至少可以在地市级及其以下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直选和竞选,任何党员都有权自荐和他荐成为代表候选人。由党代表直接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及党的纪委委员、常委、书记和副书记。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强化党代会的权力。任何党代表都有权自荐和他荐成为党组织领导成员的候选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党组织,均应实行直选竞选。因为这些单位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养更高,他们对民主的愿望更加迫切,也更加懂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了党内民主的有序发展,必须制定或完善党代表选举条例和党代会组织条例及其他相关配套的党内法规。
任何组织机构要想拥有长久的生命力,都必须在组织机构内有序展开自由平等的竞争,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否则,这个组织机构必然走向衰亡。这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就是为了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增强。而发展党内基层民主正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强基固本之策,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障。
当然,在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过程中,开始可能会出现一点混乱。但是,只要搞好顶层设计,完善好相关的各项制度,这种混乱只是暂时的阵痛,随后将迎来党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充满生机活力的可喜局面。如果害怕失控,可尽快在某些地方和单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她拥有人类最先进、最文明的执政理念,她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她的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她的最高理想是推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笔者不是共产党员,只是民主党派成员,但笔者的心与中国共产党完全是相通的,价值观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才以布衣之身,斗胆进言。唯一目的,就是希望中国共产党基业长青、政权永固,率领中国人民继续走向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作者陈小成简介:民建会员,佛山志成达律师所主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佛山市人民政府特约监察员。长期关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积极为之建言献策,并取得一定成效。作者以《法治哲思》公众号为平台,继续不遗余力为我国民主法治事业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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