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号(李克军)第第352篇文章
3月26日,宁夏纪委监委宣布:宁夏固原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马志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马志宏是2015年全国表彰的“优秀县委书记”。半年前,因所在县扶贫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马志宏(图片来自网络)
到目前为止,2015年评选出来的102位“全国优秀县委县委书记”,已经有3个因为严重违纪违法遭到查处。前两个是:原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王积俊和原邯郸县委书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志刚。
(何志刚,图片来自网络)
(王积俊,图片来自网络)
对此,人们肯定会有千差万别的看法。
网上流传一个署名秦羽的文章写道:马志宏的落马,再次鲜明地传递出全面从严治党的三个信号:荣誉绝不会成为贪腐护身符、反腐无禁区、“两面人”伪装得再深也会暴露。
这种看法充分体现了我党“四个自信”和“传递正能量”的要求,而且确有一定道理。所以,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记取这三个落马官员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但是我认为,作为我党管理教育领导干部的组织部门也应该就此发声。既要向公众说明,个别英雄模范人物蜕化变质属于正常现象,党和国家反腐肃贪不会止步,也要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吸取一定的教训。
人们记得,1995年,中组部曾组织过一次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到2015年组织同样的活动,正好间隔20年。20年间,这些优秀县委书记,既有不断进步、官至省部级的政治明星,也有7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而锒铛入狱。
无论是那7人落马,还是这3人倒下,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当时评选有误,把“病官”当楷模捧了出来(2016年和2017年被查处的两个人都应该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本来不错的官员蜕变了。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两种情况都是在所难免的,不能因为出现这种情况就全盘否定这两次评选活动。
但是,20年7%、4年3%的落马比例,毕竟太高了些。
我们的组织、纪检部门,可能这样总结出现这种情况的经验教训:①评选活动要严谨,防止病官入围;②要抓好“两学一做”,强化宗旨教育,促使领导干部保持公仆本色;③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斗争,强化监督,制约权力,防止公仆蜕变。
这三条虽然是我推想的,但与秦羽文章所说的三个信号,角度差不多,都很积极,也都有一定道理。
如果换个角度思考问题,还可以总结出一些东西来。
2015年7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评选宣传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时候,我曾冒昧写了一篇小文,用了一个很“正能量”的题目:《让优秀县委书记的评选和宣传活动真正收到积极效果》,发在《改革内参》上,《爱思想》网站予以转载。
我在这篇小文中写道:作为曾在县里工作多年的退休干部,对这一活动的积极效果充满期待;同时,也担心这次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重蹈形式主义覆辙,出现更多的事与愿违的消极后果。我呼吁,有关方面应注意以下三点(恰好也是三条。下文为摘要,全部内容请看原文,点击即可阅读:《刚刚:一个“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落马!这给我们敲起什么样的警钟?》):
第一,对思想教育的功能和榜样的力量不要过分夸大。适度的思想教育和典型宣传,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全社会,对于提升人们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都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和导向作用。但实践证明,在思想多元、信息开放的大环境下,这种积极作用不是无限的。如果制度化建设不能及时跟进,只一味追求宣传调门的提高和教育方式的出新,不但有限的收效难以获得,而且会助长说大话空话、套话假话的不良倾向,损毁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各个都有特别雷人的廉政言论。我们可以批评他们信念缺失、表里不一,但既然比率如此之高,就不能不在舆论导向上吸取一些教训了。
第二,对先进典型不要过分神化。毋庸讳言,我们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一直存在着言过其实、人为拔高的问题。20多年前和4年前命名表彰的200多名优秀县委书记,尽管不排除个别名不副实之人,但经过层层遴选,总体上肯定是这支队伍中的佼佼者。但是,他们的优秀品德和卓越业绩是相对的,和多数同行们相比,恐怕只有“量”的差异,未必有“质”的区别。他们的闪光点,别人也可能存在,只不过亮度低一点;别人身上的缺陷,他们可能同样残留,只不过轻微一些。典型宣传不是对典型人物的全面评价,可以不提其缺点和不足,但对其先进事迹,则必须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能妙笔生花,更不能凭空编造。从一定意义上说,看似不够显赫或只有一两个侧面的平凡事迹,更令人感到亲切可信;相反,如果把他们说成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贤或无所不能的超人,熟悉从政常规的同行们肯定口服心不服,不但引领和教化功能受到折损,而且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民众中一部分人,因看到英模事迹报道中出现虚假不实的问题,而对官方的所有宣传都不加区别地嗤之以鼻。还有一部分民众,清官情结严重,经常以古今楷模做标杆来剪裁现实。当他们发现心目中的偶像并非完美无缺时,积累多年的信念便轰然倒塌,对执政当局和领导干部的信任也可能荡然无存。
2014年2月,某省多家新闻媒体,隆重推出腊北县(化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生巨大变化的报道,对时任县委书记田风(化名)进行了高调热捧,诸如“思想再造”、“用人奇招”、“群众事情大如天”、“县级政改的大胆试水”、“现代社会治理的成功探索”等溢美之词都用上了;“群教办”制作了名为“腊北现象”的专题片,在全省播放。但9个月后,学习腊北的热潮正酣,省纪委突然宣布:田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这一事件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很多人认为对这一典型的确定不够慎重和准确,但在我看来,主要教训却是宣传调门太高。田风虽然出事落马了,但他所做的工作和这个县在“群教活动”中发生的变化未必都是假的。如果当时的宣传报道足够严谨,主要角色出事后照样可以继续理直气壮地推广这里的经验。
刚刚倒下的马志宏,也曾一度被神话。2015年7月2日,《宁夏日报》和《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等多家媒体以《接地气的好书记——记全国优秀县委书记马志宏》 为题,对马志宏的光辉业绩进行高调歌宣传; 2017年6月1 日,《党建》杂志发表《撸起袖子加油干:十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访谈》,马志宏名列其中。
第三,尽快在县政综合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我认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是保证百名优秀县委书记表彰活动产生扩散效应,带动更多的县委书记成为政治明白人、发展开路人、群众贴心人和班子带头人的治本之策,也是避免县委书记这一群体塌方式腐败的关键所在。应该说,我们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但还远远没有破题。某些地方进行的县委书记自我限权试验,并没有跳出清官治县的窠臼。所以,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启动县政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民主法治、基层自治的思路和责权对应的原则,理顺党委、人大、政府之间以及党委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划分各自的权力边界,扭转人大虚权、党政不分的现状;理顺上下级的关系,在下放权力的同时,依靠民主和法治建立对县级党委政府的刚性约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政府选举方式改革;构建透明民主的财政体制,保证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我们相信,只要把公共权力真正关进民主和法治的笼子里,以县委书记为代表的地方和基层官员正常履职的新常态就会逐步建立起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就一定能够逐步形成。
(有删节,其它部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