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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遭拖缴 公务员上网投诉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点击:

  南都讯 记者刘雪 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员住房公积金遭拖缴,网上投诉财务人员;广钢地块施工扰民,两月投诉19次无人理。日前,荔湾区整治“四风”曝光台通报5起行政管理事件,涉及该区民政局、国土房管分局和区建设局等7个部门。

  汇缴公积金迟了半个月

  通报中表示,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通过“广东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系统”反映,所在单位装备财务科工作人员长期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每月都拖延10余日才予办理。

  这名投诉职工反映,这一情况自2013年5月荔湾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已出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至每月20日后才进行汇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同时,该部门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5日。这名装财科负责的工作人员被认为违反规定,这一情况经荔湾区“四风”整治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查证属实。

  帮扶资金用得少 三部门被点名

  荔湾区建设局、区供销合作社和区国土房管分局三个部门,因2014年帮扶资金落实使用率较差被点名。来自该区扶贫办的信息显示,2014年荔湾区对口帮扶从化吕田镇工作中,这三个部门分别对吕中村、东坑村和五和村进行对口帮扶。

  三个部门的资金来源由省市财政、区财政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及引进的社会资金组成,分别为114万、106万和122.3万元。其中,荔湾区建设局仅花掉25.8万元,还有88.2万元未启用,资金使用率为22.3%。此外,该区供销社和区国土房管分局的资金使用率分别是23.5%和28.6%。

  媒体监督报道列入“曝光台”

  隶属白鹤洞街的广钢地块工地也在“曝光台”上出现。该工地每天有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多条主干道,遭到市民投诉。经“四风”领导小组核查,仅今年1月份和2月份,涉及该路段的投诉就有19次。

  来自媒体的监督报道也被列入曝光台的通报案例。1月份时媒体曾报道,广州市审计局在对“十大民生实事”有关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荔湾区民政局在发放2012年1-3月份临时价格补贴时,将每人每月50元的发放标准错按每人每月30元进行发放了。涉及低收入困难家庭2420人,共计少发放金额14.52万元。

 



(责任编辑:ZIDONG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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