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行政败诉案件不能一败了之
发布时间:2023-05-27 来源: 行政法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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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行政机关一年多次成被告,屡诉屡败,有的屡罚而不改。因此,行政败诉案件不能仅仅止步于公开,还应该给群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日前,在今年的四川省“两会”上,四川高院报告中公开了去年该省行政案件即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案件5530件,已结案件由法院裁定政府败诉的占43.71%,同比上升8.55个百分点。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四川高院公开该省行政案件政府败诉率,这既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须,也是顺应民意的举措,值得肯定和大力提倡。该省一年有2400多件行政案件政府败诉,与上一年相比呈上升趋势,这是法治的进步,也证明了法治的权威。一方面,说明现在人民群众和众多行政相对人不再是遇事找关系而是求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司法机关敢于依法办案,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决,直面问题公正判决。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说明政府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还有很大的空间。
行政案件败诉,说明我们的一些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没能坚持依法行政,还习惯于用“人治”的老办法、老框框、老经验办事,而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也不再是以往逆来顺受,而是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从这方面来说,行政案件败诉也说明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增强。问题是,不能一败诉而了之。一是某些法治意识淡薄的行政官员并没有因此汲取教训,只当是交了“学费”或是碰到“刺头”运气不好;二是某些领导对败诉态度漠然,没当一回事,反正对自己毫发无损,影响甚微,赔钱也不用自掏腰包,个人觉得无关痛痒等等,有的行政机关一年多次成被告,屡诉屡败,有的屡罚而不改。因此,行政败诉案件不能仅仅止步于公开,还应该给群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首先,领导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其次,正确认识行政诉讼,关注民生问题。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本来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是树立行政权威的最有效的方法,而且通过行政诉讼可以解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缠访难题。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实际上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要改变“官本位”观念,改变那种认为当了“被告”似乎地位就降低了的错误认识。要积极应诉,不怕当被告;积极举证,力求不败诉;按法办事,不施压力,支持并坦然接受司法判决,做到“胜也明白,败也清楚”。
再次,建立败诉案件问责追责制度。行政败诉案件不能一败而了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介入,认真关注每一起行政败诉案件,督促赔偿经济损失,督查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还要认真吸取教训,不能以交“学费”为由搞“下不为例”,更不能让纳税人的钱因为政府失策失误去打了“水漂”,而要分清责任,找出病症,严肃问责。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是谁的责任就打谁的板子,不能因为是集体担责而让个人问责落空,也不能因为是行政首长作的决策就网开一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公开曝光行政败诉案件及问责结果,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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