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街道
主要创新点
2014年,建邺区将南苑街道作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实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区和街道15个部门的资源,共同成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探索全覆盖、延伸式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建立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着力破解力量分散、多头执法、协调不畅等突出矛盾,推动多方执法资源在街道层面有效整合,健全统一、权威的执法体系,实现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实施以来,执法效率大幅提升,居民投诉率下降34%,工单满意率连续稳步上升,达97%。
项目概要
以深化综合执法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改革。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台,积极整合街道资源,深入融合社管三级平台和其他功能载体,形成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的合力。严格落实责任考核,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强力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在此基础上,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定位准确、职能清晰、权责统一、分工合理、服务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架构。与此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方向,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各类社会组织、社会资源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整合资源,变“责大权小”为“权责一致”。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一是责任体系注重权责一致、扁平高效。创新体制机制,明确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由街道工委书记任政委、办事处主任任大队长,领导机构减少中间层级,由单一垂直型向多元扁平型转变,街道执法资源统筹管理能力大幅提高。二是组织保障注重职能发挥、常态实效。在区财政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街道在人、财、物等方面优先向综合执法大队倾斜,及时调整办公用房,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设施到位、制度到位。
(二)优化机制,变“多头执法”为“组团执法”。坚持破立并举,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九龙治水”问题。一是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完善协调体制。针对城市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部门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涵盖不全等问题,统筹协调执法资源,有效弥合执法衔接缝隙,推动区级部门“条上执法”和街道“块上执法”相互融合,切实解决“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痼疾,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效率。二是做好事权承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目前,区部门通过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放权力或委托执法的方式,下放街道涉及市容环卫、城市绿化、渣土、油烟扰民、环境保护、餐饮服务、卫生等领域执法事项,共计214项,其中派驻执法152项、联合执法62项。区城管、环保、药监、工商、交警等5个部门选派精干执法人员常驻街道开展日常综合执法,区住建、人社、安监、文化、教育等9个部门明确固定的执法联络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三是加强培训考核,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邀请专人就执法流程和重点环节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结合执法案件进行授课培训。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制度。制定近十项大队内部管理和日常工作制度,对街道执法大队的权限范围、执法规范、日常管理、监督监管等进行明确规范,严格按照《建邺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流程》、《建邺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要求,加强督导考核,确保规范执法、阳光执法。截止目前,街道共有42名执法人员获得首批综合执法证件。
(三)规范权力,变“单一约束”为“立体监控”。把规范权力放在重要位置,坚决杜绝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等现象,运用多种手段构筑立体的执法监督控制体系。一是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制度》、《常驻部门工作职责》、《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等相关制度,覆盖执法各个主要环节,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流程,有效解决执法人员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二是梳理执法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行使边界。根据区级部门下放和委托权力事项目录,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执法目录》,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并对各种权力的类型、方式、程序等进行公示。三是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实现执法流程公开透明。开发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执法监控指挥室,对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时指导,不定时检查执法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同时,落实专人对执法大队的共走痕迹、执法过程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基础台账,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登记归档,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回应诉求,变“临时突击”为“常态管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从“临时突击”向“常态管理”转变,从根本上清除“脏、乱、差”等城市顽疾,推动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突出“第一时间”,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每日着召集各派驻部门和联络部门对辖区环境进行巡查和整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街道明确,执法人员在接到指令或居民举报后,30分钟赶到现场,原则上30分钟以内有处理结果;重大、复杂案件,1天有处理意见,15天内有处理结果。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结合“12345”工单和区社会管理综合平台工单、媒体曝光、居民投诉等难点、热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周综合行政执法计划,落实综合执法干部带班制度,加大区域综合执法力度。综合执法以来,所街城开怡家小区红线内私划停车位、原秦淮开发5000平米闲置地块内部环境整治等历史遗留难点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突出规范长效,形成城市治理新常态。建立联合执法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探讨完善联合执法方式;街道坚持“周推进、月点评”,每周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例会,分析讨论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执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