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为官不为”不能只靠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 东篱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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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杜绝“为官不为”不能只靠制度
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现象,今年北京将开展专项治理,并曝光典型案件和问题。年底前,北京还将继续公布7类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人民网 5月7日)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斥了三件事,都是“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典型案例,因为这三件事都属于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而且都是很容易处理的事情,但到了个别党员干部手里却成了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从中可以看出总理对个别党员干部恨铁不成钢的感受。
随着中央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纠正“四风”问题,各地各部门工作作风得到改善,但部分领导干部却仍然乱作为,甚至出现不做事就不会犯错的消极思想。这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虽然不像“贪官”那样可恨,但他们拿着人民的俸禄,花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为民办实事,工作上得过且过,事业上不思进取,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其危害程度不容小觑。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政府官员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百姓的希望,理应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负其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工作。针对那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领导干部,我们要靠制度来规范,但不能全部依靠制度。因为制度的制定最终还是需要落实,只有不打折扣的层层贯彻落实下去,才能不让各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才能真正实现方便群众,真正为人民服务。
笔者认为,要让社会来监督,加强公开透明,加大问责力度,制定完善问责体系,对乱作为不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惩处,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其他干部形成震慑,让他们引以为戒,在其位谋其职,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推动改革发展、创新实践、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文/东篱)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