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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能上”与“能下”需两手抓

发布时间:2015-07-3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将“裸官”列为“干部能下”的重要渠道之一,明确提出“裸官”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之一,应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7月29日新京报)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是十八大以来党面临新形势下从严治党所必然要做出的战略举措。从严治党是党的根本原则,也是保证党领导各级党干部带领各族人民推进社会主义各方面事业发展和进步的前提。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关键在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制度,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做出了很多有益探索、实践,出台了系列规定。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构建、发展、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上,已经有了诸多制度创新,从退休制度、任期制的实施,解决了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而实行关于不胜任干部调整的规定,又解决了慵懒差官员问题。但这些机制制度远没达到“能上能下”的完善化程度,而《规定》系集十八大以来党的各项干部管理机制制度之大成,从各方面明确、细化、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为“能上能下”提供了制度保障。
干部“能上”与“能下”并非两项割裂独立的举措,必须严密配合,两手都要抓、都要硬,才能切实促进干部人才竞争,提升党的执政队伍素质质的飞跃。干部如何“能上”?其实并非不能上,而更如何更科学、公平、公正的“上”。一些慵官懒官差官也能晋升,这是对埋头干实事的干部莫大的羞辱,是贻害无穷的“逆淘汰机制”。当然“逆淘汰”背后也不只是选任制度公平性的缺乏,更因各类非正常的“圈子”、“山头”文化的存在,让无才无德无绩的干部凭借过硬的“关系”成为德才兼备官员的上司。构建“能上”机制,根本上在完善科学选任干部机制,让有为者有位。
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能下”。如何实现“能下?这也是《规定》着重明确的内容,明确6类“下”的渠道,即退休、任期届满、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任现职干部、因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抓“能下”关键抓“严”,严字既是对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决贯彻落实,又是对《规定》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严密性的充分体现。严在高标准严要求,对于“能下”的标准从严提档收紧,比以往任何一项规定更为严格;严在执行落实,对不符合要求的干部坚决“下”掉,坚决不能容忍慵懒散差官员充斥官场;严在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制度执行严格依规依矩、公正客观。
 
 
























     作者: 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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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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