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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做了这些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人民代表报    点击:

 郭富春 人民代表报 今天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也是捍卫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方式。无规矩不成方圆,好规矩才能成就好方圆。制度建设无疑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定规立矩、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开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崭新局面。

 

区委重视 保证备案审查办法高质高效
 

2016年上半年,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一切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和中央立法工作会议提出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会议精神,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办法的起草工作。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起草完成。该办法草案有以下特点:区委重视、常委会议审定。该办法草案在提前征求市人大法工委、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滨海新区区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进行认真审定。会上,区委书记站在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就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常委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进行研究审定,充分体现出区委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议进行认真审议,通过了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从实际出发、注重民生。该备案审查办法从新区法检两院两级架构的区情出发,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法检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充分体现出新区“新、优、特”的创新理念,实现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将“一府两院”出台的每一份文件都纳入审查范围。创新审查方式、强化监督效果。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打造法治钢印”的监督工作要求,为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专门成立“专家咨询顾问团”,聘请社会上各学科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到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审阅等灵活多样的审查形式,以充分发挥“外脑”的智囊作用,群策群力,提出真知灼见,实现“精准”审查,以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高质高效。2017年“一府两院”和镇人大共报备文件 75件,都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规范管理 促进向市人大报备工作办法实施
 

2017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经区人大常委会三届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办法》出炉。这是推动区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天津全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中,制定规范性文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办法,滨海新区是第一家。

 

为保证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得到切实遵守和认真执行,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专题会议,着力推动这项工作扎实开展、抓好落实。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要求人大机关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当做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职责。会后,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机构认真研究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台账制度,以明白账形式,定期对人大机关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的督查工作,去年一年,共上报规范性文件 9件,使“有件必备”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了将所有规范性文件“无一遗漏”,全部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加强指导 科学制定镇人大备案审查指导意见
 

2017年开始,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全区各镇开展调研活动,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意义进行广泛动员和大力宣传的同时,进一步了解到镇人大存在“想作为,不知如何为”和农村群众对镇政府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期望值越来越高的客观实际。

 

在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新区人大常委会认识到:充分发挥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镇人大对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就是打造了一道监督的“钢铁哨卡”,可以彻底杜绝镇政府及部门可能制发“奇葩文件”“短命文件”和“拍脑袋决策”等公文现象,从而避免出现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问题的发生。为此,新区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关于加强镇人大主席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指导意见》(草案),以推动镇人大对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广泛开展。该意见草案在经市人大法工委有关机构修正,并公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由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人大主席团开展备案审查监督的法律依据、备案审查工作主要流程、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定义、方法、审查处理办法等内容,同时,针对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势单力薄的实际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尝试通过建立区人大与镇人大实现“聘请专家”资源共享机制,让镇人大能够及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到备案审查工作中来,为镇人大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动力支撑,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质量。对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指导性意见,有利于促进镇人大依法监督、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这是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上的一次新的实践探索。也是在指导镇人大工作上实现的一项新突破。    

 


编辑:田勃

审核:郭翼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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