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法部的详解,对“红头文件”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即:
(1)制定文件的主体是不是合法;
(2)文件是否存在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责;
(3)文件的内容是不是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4)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等方面的事项;
(5)文件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做出了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老百姓义务的情况;
(6)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做出增加本单位的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况;
(7)是否违反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