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各地出现很多信访事件,同时围绕信访产生的矛盾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信访人的利益,也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信访的作用也产生了质疑。发生这些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我结合多年以来的基层工作经验,讲来谈一谈相关问题。
一是信访局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就目前我所了解的各种信访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信访局职责履行不够好。毕竟信访局是隶属于当地党委政府的机构,很多事情要从大局出发,从党委政府的层面来考虑问题,所以有的信访局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在出现问题时,有推诿扯皮的现象。极个别的信访机构遇到事情不是想着如何处理好,如何解决群众的诉求,如何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而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有的信访机构事前解决不了问题,事后推脱责任,不看实际,不了解情况,对基层相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这种不合理的问责,也进一步加深了基层对信访工作的“恐惧”心理。
二是个别信访人信奉“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的不良观念。当然,多数信访人的信访都是具有一定正当理由的,这些人的信访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来化解。但是也有个别信访人是被“惯”出来的,由于信访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的重大影响,很多当地政府面对一些无理信访时,通常不是从解决问题根源入手,而是想着如何能够满足信访人的无理要求入手,很多要求明明不合理,但是只要一上访,马上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如此一来,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有相当一部人认为,管他合理不合理,只要上访就能解决。
我曾经了解过很多无理且可笑的上访案件,有兄弟之间因借款纠纷而信访的;有因拒绝拆迁后生活不便,继而上访责怪政府不强拆的;有子女赡养而上访的;有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上访请求解决低保问题的;还有在农村拆迁过程中,不满意本地补偿政策,要求按照城市商业用地出售价格补偿的(本地农村拆迁补偿政策3.8万一亩(新农村建设),信访人要求按照城市商业住宅地皮价格140万一亩补偿,并且将各种杂物棚都列入补偿面积范围)。
三是个别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一方面由于极个别工作人员的失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群众不满,出现干群矛盾,引发上访行为;另一方面个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也造成了上访问题。我前面的有一篇文章:群众困难不困难,全凭领导说了算,就深刻的说明了这个问题。当然,更多的还是很多群众出于对政策的不理解,或者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从而导致沟通上出了问题,以至于引发上访事件。
那么,针对以上问题,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缓解社会矛盾,减少各级不文明的上访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提供以下思路,供大家参考。
一是优化信访局职能任务。信访作为群众反映问题的部门,本身就应该是接待群众,收集问题,核实情况,判断信访人信访事项的合理合法性,协调各单位解决问题的部门。再说白一点,这个部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为群众解决在工作中或者生产生活中一些难题的,而这些难题在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者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时,才需要到信访部门解决。所以说,对于信访机构来说,有三大主要任务:
首要任务就是倾听。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了解事情初步情况,并向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核实事情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就是判断。通过信访人的反映,结合相关部门反馈的情况,以及其他当事人对此事的看法和实际调查情况的反馈,判断信访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再次就是办理。对于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要立案办理,通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于信访人的不合理诉求要明确告知信访人原因,经过以及结果,同时告知信访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或者向上一级信访部门反映。
二是合理对待信访人诉求。对于信访事项,我们既不能采取强力打压的方式,也不能纵容不法行为。有的地方政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上级一句话:你们那有信访户。因此,对于一些信访人的合理诉求,由于不能有效沟通,或者是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一时半会解决不了,有的地方政府便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大家自行猜测),进一步侵害了信访人的利益,激化了矛盾,导致更加严重的问题。也有的信访人不管是大事小事,民事刑事,还是家事外事,都一律纳入信访范围。加之信仿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存在,成为了信访人手中的“尚方宝剑”,导致群众一旦出现不满意的问题,不管是何种问题,一概用信访来实现自己的意图。这就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解,认为信访是万能的,什么事都可以通过信访来解决。
为此,我们必须坚决取消信访工作一票否决机制。原因如下,如果通过信访人的信访,证明是政府部门的问题,或者是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现的问题以及违法行为,可以启动追责机制。对信访人反映的不合理现象和不合理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党政纪律处理,甚至对出现的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果事实证明是信访人的问题,我们可以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这来一样,不仅可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可以维护基层党委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我们绝不能因为一出现信访问题,就对基层党委政府或者是相关部门进行一票否决,这样不仅严重失挫伤基层党委政府的工作激情,还会严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秩序,进而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
可以说,近几年来,有个别的地方党委政府已经被信访工作快压垮了,几乎停下了其他所有的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解决信访工作之中。这种现象就导致我们偏离了信访工作的初衷,把原来是为民解忧,监督政府工作的一把利剑,变成了溺爱群众,破坏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的一把双刃剑。
三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为了缓解当地信访工作压力,很多地方政府面对信访人的要求时,采取了一些不合理的手段和违法的方式,进一步激化了矛盾。我们比如有的地方只要一出现信访问题,就想尽各种办法满足信访人的诉求,他们的宗旨就是宁愿花点钱,损害一点国家利益,也不能因为信访损害当地利益;有的解决不了的问题,就采取派专人长期盯守的方法;有的地方每到节假日就组织信访人到外地游玩,到景区旅游;有的违规为信访人安排工作,比如城管和政府协管员;在多种方式均不能满足信访人的要求时,甚至个别地方政府采取威胁、打击报复的方式,更有甚者采取钓鱼执法的方式,通过刻意制造一些“诈骗”、“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等罪名,把信访人送进去,关起来,以取得暂时性的稳定。
四是合理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当前,国家正在稳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就各种信访案例表明,大多数信访人之所以采取信访的手段,主要有三个担心和一个认为。一是担心起诉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担心起诉会拖很久,需要大量时间成本;三是担心司法审判会受到行政干预的影响。四是认为信访可以让各级政府极大的压力,从而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因此,针对信访人的观念,我们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措施。一是把信访案件的诉讼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节省信访人经济开支;二是成立专门信访庭,及时处理信访事项,节约信访人时间;三是严厉打击行政干预司法行为,让信访人放心,或者信访人可以提出请求当地法院回避,由异地法院审理信访案件;四是取消一票否决制度,减轻基层政府信访压力,让信访人失去越级信访的动力。
所以,要想依法行政,合理解决信访带来的问题,首要的前提是取消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只有这样,基层党委政府才能合理的对待信访工作,才能有机会依法行政。其次,各级信访局要积极接纳信访人。按照三大任务履行职责,畅通信访渠道,让广大老百姓的冤屈有地方倾诉,有部门主持正义。再次是严厉打击非法越级上访,缠访和闹访行为。
以上是我对当前信访工作的几点看法和几个不成熟的建议,不足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