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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须“适可而止”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 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7月30号,济南市天桥区魏梁村的“最美村主任”李吉强因病去世,各大媒体网站给予高度评价。近年来,此类新闻层出不穷,例如,安徽人黄鹤,“举债百万做慈善,不给家人一分钱”、河南农民杨正海13年来陆续救助400余名流浪人员,自己却过着入不敷出的平困生活、天津白芳礼,蹬三轮车18年,所得全部捐给教育事业……而媒体总是一贯给予高度评价。每当此时,我不禁自问,这样的善真的是值得提倡和弘扬的吗?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而今,穷者兼济天下之事却得到新闻媒体的推崇以及世人的认可,不知将来又会有几多人因过度慈善而贫、因过度慈善而让家人受苦。这样的善真的是必要的吗?其实不然。“最美村主任”李吉强举债20万为村里修路,那为何不能村民集资,既能修路致富又不至于因路而贫。河南农民杨正海救助400余名流浪人员,现在我们国家有完善的流浪人员救助机制,很多流浪人员长期流浪一方面是职业乞讨者,一方面是不愿回到家乡,那杨正海私人救助又有多大的必要。而安徽人黄鹤举债百万慈善,父母陷入贫困,一家三口都靠妻子父亲接济,他还称“家人还有一口饭吃,别人更需要帮助”。这样的行为还能叫善吗。关键时候舍小家顾大家叫英雄,长期如此就叫做病态。安徽人黄鹤的慈善行为已不能称之善,而是一种想要从慈善中获得认可的病态心理。由此可见,学雷锋、做慈善要懂得适可而止、量力而行。
做慈善要发于情止于理。这个时代是法理时代,法理时代人人遵守法律,所以法理时代不需要圣人。这个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我们拥有各种完善的社会机制。针对贫困学生,我们有大学生无息贷款;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我们有流浪人员救助中心;针对生病人员,我们有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我们还有类似红十字会的慈善组织。所以,对于个人,我们因为感动因为怜惜而产生做慈善的念头,这合情合理,但我们做慈善的准则应该是量力而行,无愧于心。如果因为做慈善而致贫,而让家人饱受磨难,显然就失去了慈善本身的意义。
古人云,“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法理时代,不需要圣人,是故孔子批评子贡赎人而赞扬子路救人。学雷锋、做慈善尽力而为、无愧于心是为善,超出能力勉力为之反而落于下乘。(梦尘)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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