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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创建法大于权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 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说法,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难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结果,有人就直接把这个主观的假设当成了客观的前提,紧接着就抛出这么个问题:到底是党大法大?党法产生矛盾,如果听党的,法律就得退让,那依法治国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伪命题,即不符合客观事实,且毫无意义,抛出伪命题者是真的困惑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还是意欲诋毁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值得深究。既然是“伪命题”,必定要去“伪”存真,抵制这一错误思潮混淆民众视听,不让任何不和谐的声音阻挡党的依法治国的进程。
  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相容。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缺乏民主的法治,法律往往沦为工具,法治不能真正实现,而缺乏法治的民主,由于欠缺宪法和法律制约,往往借“民主”之名实施专政暴政。我国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法治走上理性轨道,为民主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民主也为法治注入新内容和动力,使法治为保障人权、自由及促进人们的幸福生活服务。
  社会主义法治居权力之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执政党与普通公民一样遵守法律,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创建法大于权的制度,“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之大治”。正如习主席指出:“我们都会坚持一切皆断于法”。全党党员干部应反思:党大法大伪命题之所以出现,与“官本位”思想、以权谋私等弊病存在着直接关系。凭着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给伪命题者以口实,这绝对给我们以警醒,应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作风建设,严肃党纪政纪,剔除党员队伍当中的“伪君子”,扫除依法治国障碍,让法治成为权力的“防腐剂”。
  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互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道德是支撑法治实现的最基本的人文资源,法治是主流,道德则通过转化参与治国。社会主义法治之法更具有道德性,法治离不开道德,道德应以春风化雨、潜移默化之势发挥作用。治国理政好比驾驰马车,“法治”与“德治”犹如手中的缰绳和鞭子,显而易见,治国需要法治的外在约束,也需要道德的内在激励。法治启迪德治,德治促进法治,以此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正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条基本途径的初衷。
  “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要正确理解把握这一核心问题,深刻理解“五个坚持”,正本清源,去伪存真,更加坚定依法治国的前进步伐。
(文/苏)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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