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账号“侠客岛”针对【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骗保300多万元被刑拘】事件发表评论称,动辄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这是市场强势主体的一种傲慢,是对普通消费者的一种霸凌,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破坏,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一女子因虚构行程,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骗保近300万元,目前被南京警方以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刑事拘留。对此,不少网友热议,这样的定罪是否恰当?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岛叔对此采访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专家表示,实践中,机票由他人代买的情况很常见,法律也并不禁止用他人信息购票。航班延误的事实并非该女子伪造,也并非她可以决定,所以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保险诈骗行为一般表现为:原本没有购买保险却在事故发生后,伪造保险合同进而理赔,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或者购买保险后,为获得理赔,故意伪造保险约定的事故,不当促成保险理赔条款的成就。
在本案中,该女子购买的机票都是真实的,航班延误险并不是在航班延误后她为了获得赔偿而故意捏造的保险合同;她也没有故意采取不当手段,促使飞机延误,进而骗取保险金。
所以,该女子的行为本质上是对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规则的利用,在道德上可以争论,但在商业上符合理赔逻辑。
在民法上可以对其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探讨,但是无论如何,该女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保险公司如果认为女子获得保险金不恰当,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是否有效、该种盈利模式是否妥当?但是,这种争议本质上是仍是对合同效力的民事判断,不应该上升到刑事司法的层面。
动辄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这是市场强势主体的一种傲慢,是对普通消费者的一种霸凌,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破坏,态度蛮横,影响恶劣。
网友评论
人民日报居然为人民发声了~
突然又发现岛妹三观正了。现在国家暴力机关成为有些企业打手,太多太多了。比如红毛药酒
制定了规则,按规则玩,规则有了瑕疵庄家就借国家暴力机关的手整赚到钱的散户。“我制定的规则,我玩不起了就要整死你”。好大的威风,我们买了保险理赔难也不难理解了。
终于有人说公道话了。人家事先花钱买了机票,也花钱买了延误险。后来航班确实延误了,按照约定索赔,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吗?居然被刑拘了???
法律变成保险公司的厕纸了?
所以大家都认同了那些买了延误险不用理赔的吗?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不用理赔赚取保险费用,都不是通过概率事件赚钱吗?怎么一个就成了诈骗,另一个就是合法的呢。保险公司靠概率事件赚的金额更多吧。
保险公司根本就是只想赚钱不想给钱,他们惹不起民航就去找客户的麻烦
规则内都不行,那航空公司你不延误别人能套利?
典型的“公权私用”,保险公司调动公安来干这个,南京公安丢人啊
之前有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钱,现在人家合理利用规则套利被刑拘,我们的公权力到底是谁开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关于保险诈骗罪适用情形和岛叔说的保险诈骗行为的一般表现完全不符合,就算找的律师不专业,也可以自己百度下刑法看一看呀。
这个专漏洞的,的确可耻。但用刑法伺候其实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手可是官办保险,放清朝,早就满门抄斩了。这次人民日报报道,算救她一命了。没有人民日报,估计她现在身陷囹圄了。大家也别以为在发达资本国家就会好,资本家回让她赔得破产都不止。
翻翻这个险的合同去看一下保险公司有没有在拒绝理赔的情形里加入:购买者行程是虚假的,购买者没有值机,购买者在航班延误后退票,购买者使用他人信息购票等限制内容。如果没有,哪怕她主观上就是要薅羊毛,一切操作就既不犯法也不违约。保险公司合同立了这么久,也不属于明知其犯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