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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农业农村干部的素质决定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质量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 未知    点击:

 
事情还得从一起真实的案例说起。
 
2020年6月22日下午三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社区居委会会议室里稀稀拉拉坐着三十多个人。主席台坐着两个乡镇干部,旁边坐着双塔社区的支部书记。没有村主任,连居委会也没有。为什么呢?双塔社区没有居委会已经一年多了。
 
那么,今天的会议到底要议定什么事项呢?事前已有通知,今天的会议主要是解决双塔社区实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专题会议,由党支部牵头(实际上就是党支部书记霍正牵头),乡镇干部坐镇,二十多个党员,另加十多个临时工作人员参加。
                            
 
就在一周前,也在这间会议室里,由郝庄镇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的一个副镇长主持,召开了双塔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次会议,而今天是第二次会议。区别在于,这一次比上一次参加的人数略微多一些;共同点在于任务同样紧迫(而事实上是今天更紧迫)。上次开会时间是6月15日,副镇长要求双塔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的最晚时间是6月25日,从开始到结束总共10天。可是眼看着一周过去了,而工作进展却还是零,剩下三天的时间,就算是编也编不出来呀!
 
也不见得,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会议一开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霍正宣读了会议主要议题是成立改制工作组,紧接着宣布了工作组成员的名单。这基本没什么大的问题,不就是个工作组成员名单嘛,虽然没有经过民主程序讨论选举,但只要依法衣规工作,大家都并不觉得过分。
 
但是,接下来的宣读的内容就离谱了。党支部书记霍正宣布了双塔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方案以1985年为界,把社区居民分为老户和新户。老户享有10股,新户只有两股,而之前社区的清产核资报告显示,集体资产为负的1千万。折股量化的依据从何而来?既然大家都一无所有,干嘛不能人人平等?
 
这就过分了!你霍正有什么权利出这样的方案?当时就遭到了参会居民的质问。霍正回答说,是支部研究决定的。居民们紧接着质问其他支部成员,有一位支部成员回答说,支部会议上根本没有讨论过方案的事,这个方案是霍正一个人的意思。结果,霍正被问得哑口无言低头不语。
 
事情到这一步,主席台上坐着的两位镇上来的干部该说说话了吧?就算你们不懂得集体改制的具体业务,但对我党和政府一向坚持些什么样的工作原则你们总该知道吧?坚持群众路线不懂吗?
 
其中一位干部发言了,顾左右而言他、回避矛盾讲起了故事。故事是以学生成绩好赖打比方,意在讽刺双塔社区居民素质不高。不巧,由于故事讲得一点儿也不好笑,同时比喻也不恰当,又让居民们当场反驳,弄得他下不来台。
 
第二位官员为了解围接过了话题,但与前面争执的矛盾焦点无半点关系,只是单方面强调产权制度改制的任务有多么紧迫、艰巨。居民问,既然这么紧迫,你们早干嘛去了?这里边问题很多,和生孩子一样,今天刚怀上,当下就能生得下来吗?就算人力催生下来,那孩子还能活吗?
 
两位干部被问懵了,其中一位赶紧打电话请援兵。打完电话,中间隔了差不多二十分钟。二十分钟后,来了一位女镇长(还是上一次来的那位副镇长),据说是负责农业农村的,应该有一点专业水平。
 
女镇长风尘仆仆赶来,虽车马劳顿,但精神格外的好。女镇长首先肯定了双塔社区支部书记霍正“敢作敢为”的工作作风,接着又批评了双塔社区工作效率太低,速度太慢,跟周边村庄做了对比,对比的结果是双塔远远落后于他人。下面是女镇长跟某居民们的对话,十分有趣。
 
第一个问题:
 
某居民:眼下改制所依据的清产核资报告是2017年在没有居民代表参与和监督的情况下完成的,其真实性十分可疑,请问镇长,清产核资不需要重做吗?
 
女镇长:不需要。有这份就够了。
 
某居民: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文规定,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而且,文件还强调,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您现在还认为没有必要重新做清产核资吗?
 
女镇长:你是党员吗(在逃避回答问题)?
 
某居民:不是。
 
女镇长:你不是党员为什么来参加会议?(生气了)
 
旁边有人提醒女镇长,今天的会议不只是党员会议,还有部分工作人员。
 
某居民:镇长您不知道今天参加会议成员的范围,我不怪您,我就想问您对我刚才提出的问题怎么看?
 
女镇长:清产核资报告就是那么回事,不用太认真,再说,这次成立的合作社也是临时的,几个月后换届选举时,合作社就作废了,又得重新开始。
 
某居民:这么说,现在的改制只是敷衍了?
 
女镇长:对。
 
众人:原来是弄假的呀!
 
女镇长怒:不是假的。
 
第二个问题。
 
某居民:好,那么我再问您下一个问题。中央文件明确规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定要坚守法律政策的底线,有没有这句话?
 
女镇长:有。
 
某居民:那么,我们现在在座的人没有一位是居民代表,却要在这里决定居民们的未来。这明显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这合法吗?
 
女镇长:居民代表?笑话!你们连居民委员会都没有,如何能产生居民代表?哈哈哈!
 
某居民:镇长您也知道我们现在没有居民委员会吗?既然没有居民委员会组织领导,那么我们今天进行的这一场改制就不合法,正所谓名不正而言不顺。
 
女镇长:党支部可以领导改制。
 
某居民:我们承认党支部可以领导,但没有居民代表参加的会议,无权决定居民的权益和未来。
 
女镇长生气:这个问题不谈了,改制工作不能停。
 
第三个问题。
 
某居民:好。这个问题先不谈。下一个问题。文件也明文规定,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权益。显然,在双塔社区,老户占了多数,然后,为了维护老户的利益,老户每人持10股,新户每人持2股。悬殊如此之大,老户明显以多数人的利益侵犯了新户少数人的利益,作为专门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专业人士,镇长您怎们看?
 
女镇长:这没啥好说的。你们新户吃着别人的,喝着别人的,可以了!
 
众人:镇长您这话说清楚,我们新户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自己养活自己,我们什么时候吃喝过别人的?
 
女镇长一看犯了众怒,赶紧道歉:对不起,我刚才的话不妥。群众也再未纠缠。
 
就这样,会议吵吵闹闹开到下午六点,而跟那位跟女镇长唇枪舌剑的某居民也早已因愤怒拂袖而去。
 
会后,有工作人员拿着第二页(签字页)会议纪要挨个找大家签字,等签完字,有人才反应过来去翻看第一页。原来会议纪要第一页上还赫然写着:同意《迎泽区郝庄镇双塔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上面来的,为了催生政绩,不惜违背中共中央文件、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纵容、协助、胁迫下边的人胡闹。下面的人,为了谋取私利,以任务紧迫为由,明目张胆浑水摸鱼。看来双塔社区所谓的改制“早产儿”的降生是势不可挡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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