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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科: 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十个法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1-05-30      来源: 张天科    点击: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六个阶段,即选举准备阶段、选民登记阶段、代表候选人确定阶段、投票选举阶段、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阶段、选举工作总结阶段。
 
选举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成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文件、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图;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确定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提纲和宣传标语、宣传口径,开展宣传发动并将宣传发动贯穿于整个选举工作的始终;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等等。
 
选民登记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培训选民登记员,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复核选民变动情况;公布选民名单和补正名单,颁发选民证;处理选民资格申述等等。
 
代表候选人确定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汇总、审查和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选民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予以公布;运用多种形式介绍代表候选人等等。
 
投票选举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印制选票;组织选民参加投票;搞好计票工作;确认并公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颁发代表证等等。
 
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选举县、乡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等。
 
选举工作总结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及时报告选举结果,填报各种表格;对选举工作的各种表册资料进行整理存档;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写出选举工作总结;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选举工作情况,向上一级提交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汇总编印选举工作资料等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必经程序主要有以下10项:
 
1.成立选举委员会。
 
2.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3.确定选举日期。
 
4.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5.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民小组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6.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7.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
 
8.计票。投票结束后,以选区为单位计票,由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计票完成后,选票封存备查。
 
9.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10.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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