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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案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 刘哲说法    点击:

 

 
来源:刘哲说法;作者:刘哲

我写了《小案与小事》之后,有读者留言说:很多小案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深以为然。

 

但是我进一步想,这个到底是对谁说的呢?

 

如果对司法机关说的,那是不是说即使这些小的犯罪存在我们也不应该管,或者说行政机关管就够了?

 

如果是对行为说的,那是不是说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根本就没有意义,就不应该发生?

 

但是它们就是发生了,及时进行刑事处罚,它们还是源源不断的发生。

 

这是为什么?

 

偷的东西价值不大,即使多次盗窃如果价值仍然很小,确实可以考虑不纳入刑事评价范围。

 

但这并不意味着偷东西是合理的,是无所谓的,是我们可以完全不加理会的。

 

这个否定性的道德评价没有人会提出质疑,不以恶小而为之嘛。

 

事实上,对这些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应该也不会有异议,肯定是应该的,只是有不少人认为太轻了。

 

我理解多次盗窃之所以没有确定数额,它目的就是要否定长习犯,不能以此为业,不能偷习惯了。

 

此风不可长。

 

但是我们是考虑刑罚巨大的负面作用,提出要慎重,要适当缩小犯罪圈,但绝不是纵容和默许了此类行为。

 

这类行为必须进行严厉谴责,轻微的要进行行政处罚,严重到一定程度的应该进行刑事评价。这些行为绝不会因为我们视而不见就不存在了,治理是必须的、应该的。

 

但是我觉得这些似乎都不是所要表达的根本含义。

 

我觉得读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很多小案就不应该发生,就应该让它们发生不了。

 

也就是在探讨如何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犯罪发生,尤其是这些轻罪。

 

行为人获得的收益如此之小,付出的代价却如此之大,实在感觉划不来,不知道怎么想的,一点也不符合经济学逻辑。

 

也就是感到这些行为人一点也不理性。

 

也就是你如果捞一票大的犯个罪也值当的,你说这些都犯的是个啥罪啊。

 

都是最轻的罪,但却同样受定罪受罚,与其他重罪一样都是前科,都会带来巨大的污名性,实在是得不偿失。

 

但其实也不能说行为人就是完全不理性的,这里边有很多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做很多事情都是很理性的,不能说做这一件事情就不理性。

 

他们有时其实还是挺理性的。

 

比如就说超市盗窃。

 

有些是无意间漏扫发现存在制度性漏洞,他并没有马上铤而走险,而是进行一些极小额的尝试,再故意漏扫一些价值非常低的物品,看看到底会不会发现。

 

几次下来,亲测有效。

 

有的时候,还看到其他人也存在漏扫行为,发现也没有任何风险而安全离开。

 

这些迹象证明了什么呢?

 

证明了虽然可能有摄像头存在,但很可能就根本没人看,这也是根据自己单位摄像头的运行情况作出的合理假设。

 

他们也可能认为自己的行为太隐蔽了,即使有摄像头也不容易看清楚,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到中控室亲自查看过监控录像。

 

这些都是根据他们的有限经验进行的所谓“合理”预测。

 

在这里边,他们有着重大的信息不对称。

 

他们不知道摄像头可以特写,非常高清,对其一举一动可以看得很清楚。

 

他们知道的是,当时漏扫并不会启动报警机制,也就是在走通道的会滴滴滴响。

 

这个滴滴滴响,其实是约束很多人一丝贪念的紧箍咒。

 

很多人一直以为超市一直都存在这样一个系统,其实这个系统原来一直也存在,只是近年来随着商品数量大增以及人力资源资源成本不断攀升,商超将这套系统废止了。

 

很多人知道无意之间的漏扫或者看到别人漏扫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这套系统失灵了。

 

这就跟果园突然之间失去围栏差不多,好像可以随便了。

 

摄像头不知道?知道!但是总感觉像是摆设,因为自己并没有亲眼目睹过盗窃行为被识破和发现,也无人制止。

 

大部分的顾客都没有司法官所拥有的这种内部视角,可以看清案件查获的情况,这种案件一抓一个准的现实情况。

 

偶然可能是有一些新闻报道,但行为人总是有一种侥幸,觉得自己的手法高明,自己运气好,监控管理人员比较懒惰。

 

他们也不知道安保人员可以从中牟利,可以敲诈盗窃行为人,可以通过发现盗窃行为,根据买赔情况进行提成或者获得物质激励。

 

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里边存在这样的灰色利益链条,从而让安保人员很愿意看监控,发现盗窃行为。

 

而且更加不知道的是,这些安保人员喜欢放长线钓大鱼。

 

钓鱼的人在放长线的时候,大鱼怎么会知道这是在诱敌深入呢?

 

他们还以为这是自己的高明和幸运呢。

 

每一次盗窃行为得手,行为人都会获得一些不健康的快感,这些快感让行为人更加的不理智,进一步失去警惕性。

 

贪念让他们忘乎所以。

 

我们不能以正常人的理性来要求犯罪人的理性。

 

犯罪人的特点就是有一种控制不住的贪念,他们的问题就是对自己的行为不能进行完全控制。

 

但这么说,意味着他们就是有一些先天的问题,就是一种犯罪体质,也并不是。

 

他们只是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而我们很多人都有意志薄弱的问题。

 

也就是有一些遏制不住的欲望,有些只是上进问题,有些只是道德问题,有些就要上升到违法犯罪的程度。

 

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突然之间一类犯罪多起来了,有些不犯罪的人为什么突然自己都去犯罪了,是他们突然变坏了么?还是他们的意志突然变得薄弱了?

 

显然并不是,并没有什么因素让他们的品质发生巨变。

 

而是有一些外部因素介入进来,发生了一些扰动,激发了他们的一些不健康的欲望,而配套的制约机制没有跟上,反倒是通过故意不提醒的方式导致其越陷越深。

 

这种越陷越深来自于一种诱导,也就是看着你一路错下去故意不提醒。

 

这就像一个不负责任的家长或者教师看着孩子逐渐染上恶性而不纠正。

 

这种不纠正都形成一种负反馈,不断在提示行为人这样做没事,没人管,不但你自己没事,别人做也没事吧。

 

这样就会让行为人被误导,让他越陷越深,直到不能自拔。

 

这是一种信息不对称,明明有事,但就是不告诉你,让你以为没事,以为监控没人看或者坏了,以为自动防损机制失灵了。

 

自动防损机制失灵是事实,没人看监控不是事实,但由于长期的不提醒,让行为人以为也是事实。

 

从而就让他们陷入一种慎独状态。

 

好像完全没有人发现,行为只有自己来约束。

 

在这种情况约束自己不作恶,就要全凭高度的自觉自律。

 

但这种高度的自觉自律,其实是极难做到的,所以古人也只是说君子慎独,没有要求所有人都慎独,这样的标准就太高了。

 

很多人会跳出来说,我自己的自觉自律就很高,我绝对不会偷。

 

这里边有两个问题:

 

一是你还没有碰上,你没有发生无意间漏扫的情形,或者即使发生了,你没有对账,你并不知道,因此说你自律可能只是因为你还没有发现漏洞。你并非经受得住诱惑,只是诱惑还没有出现。

 

二是你现在知道了,超市盗其实很容易被发现,因此不会去做,这是因为你信息对称了。但是很多行为人无从得知超市盗一定会被发现,他们并不了解这个内部性的信息,他们在犯罪的时候信息是不对称的,他们以为不容易被发现,甚至不可能被发现。你知道了真相,因此你不会产生慎独的状态,你也未必能够经受得住诱惑,你只是被外部的发现和惩罚机制所约束住了而已。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这些行为人也能够明确的了解到这个信息,他们也不会去偷,他们并没有那么傻。

 

当一个诱惑出现,而你又完全确定你是不会被发现的,你会不会干坏事?

 

这才是真正的慎独状态。

 

我们想想有时候我们在梦中的情景,有时候我们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而在梦里面对一个诱惑,这个诱惑可能就是白天想干而没有不敢干的,这个时候你会不会去做。

 

不用回答,你在梦中的行为就是答案。

 

我们现在知道网络暴力很多,很多时候就是这种匿名性机制造成的。

 

你知道你在进行网暴,但就是由于你是匿名的,别人不会认出你的真实面目,你就会变得很暴力,这种网暴的事件发生了很多。

 

而这些网暴的行为人在现实情况下是不太敢这么干,因为他们有着明确的外部约束。

 

因此可见这个外部的约束机制有多么的重要。

 

不是我们内心不够强大,而是内心不够强大的人总是大有人在,这就是人性,不用刻意考验人性,人性是经不住考验的。

 

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一再证明,文明的进步需要规则的约束,不能完全依靠个人内心的道德原则,如果道德原则失去了外部的发现和评判机制也会变得苍白无力。

 

即使是内心的道德律令,也是通过外部的道德律令来保证的。

 

更不要说人性中恶的一面,它必然需要外部的规则进行约束。

 

可以说所有人都有恶的一面,都需要进行外部约束。

 

只是有一些人比较自律,对外部约束的依赖相对较少,或者他们能够识别出更加外在和远端的外部约束。

 

比如身后名,也就是在意死后的评价,或者更加遥远的期待和评价。

 

他们的视野比较阔广和长远,他们将自己嵌入了更大的社会规范之中。

 

但是很多人并不是这样,他们的自我认知相对狭小,只有切近和切身的约束他们才能感受得到,他们没有那么在意身后名和远方的评价。

 

而这样的人可能更多,我们必须建立及时性的发现和提醒机制。

 

比如自动防损的提醒机制,那个滴滴滴就很好,你只要没有结完账,你出门就会发生滴滴滴的警报,保安就会上来就检查你的商品和账单,如果对不上就会让你结完。

 

你只要被滴滴一次,你就不敢再这么干了。

 

因为你不需要过于丰富的想象,你就知道那个无形的滴滴滴就会约束着你,你只要没结完,保安就会想对待贼一样跟你对账单。

 

而别的顾客看到你被滴滴滴,也会向你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是在看贼一样。

 

这些切近的外在的约束机制就能够激活你内在的道德意识。

 

还是要老老实实结账,做一个诚信的人,因为一旦不结完就会被发现,给自己搞的无比难看,何必呢?

 

而即使你没有被亲身滴滴过,你也可能会看到别人被滴滴。

 

此时的一个滴滴就是一个现场普法宣传,让你们看到只要漏扫就会被发现的下场,你愿意也有这个下场么?

 

这个比讲多少遍道理都管用,比判了多少人的刑罚都管用。

 

因为这些刑事案件并被广泛的传播,很多人并不知道一定会被发现的这个事实。

 

但是滴滴的迅速性和公示性,让你马上就知道了这个事实。

 

因此,在已经废止了滴滴这种依靠磁条报警的机制外,有必要根据目前自助结账机的现实情况,设计一些成本更低,但是发现更为准确灵敏的技术型自动防损机制。

 

不仅让故意漏扫的人马上就能被发现,而且还会通过有声提醒的方式立即引起安保人员的注意,并想其他顾客发挥一定的公示作用,让大家看看是谁漏扫了。

 

也就是让慎独的状态建立不起来,时时提醒顾客不结账的行为是随时都可能被发现。

 

这样一来即使有个别机器失灵发生的漏扫情况出现,也无法得到充分的安全验证,只要以一试就会被发现,根本无处逃循。

 

这样一来这个诱惑就根本不可能发挥作用。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小案想发生也发生不了,因为无法发生诱惑+慎独的心理状态。

 

通过技术手段提醒人们规则就在身边,违法犯罪随时都会被发现,从而让人们也就打消了侥幸心理。

 

这样一来不用很强烈的理性,只要常人的理性就可以认识到此时犯罪将是多么的愚蠢。

 

也就是犯罪根本没有必要。

 

这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境界。

 

而这个境界的出现不仅需要法治建设,还需要社会治理,需要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共同推动。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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